強制免費更換智能電表是電力部門“智慧”的結晶!是大幅度提高利潤的工具。自從智能電表使用后,全國都一片呼聲,即普遍感覺比以前的老電表走得快了。智能電表走得快,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原因之一:新的智能電表比機械表靈敏,更加精確,以前的機械表使用時間長了,會有一定的磨損和誤差,同時老的機械表需要一定的啟動電流,以前像插頭不拔、電視待機,可能電表就不會走,但現在新的電表靠脈沖數顯示,而且非常精確,家電待機插頭不拔也走字,所以居民就感覺比以前走得快了。
二、原因之二:現在電力部門提供的電表額定電流額定電流 5(30)A.或 10(40)A。括號內的數字是短時允許超載電流。比如空調、冰箱等電動機的啟動電流,而不是正常工作電流。當用戶的使用電流超過電表的額定電流5A時,很多電表的讀數就大大超過其真實值,也就是說,電表測量的線性關系被破壞了。初中物理告訴我們,用電量P=U×I,U為電壓,是220V常數,I是電流。在額定電流范圍內,電表顯示的功率P的讀數與電流呈線性關系,一旦電表在超載電流狀態下工作,其讀數就不是線性正比,而是指數級的遞增關系了。一位網友發現,他在家做了一個測試,把功率2P的空調開了3.5小時,加上日光燈、冰箱和筆記本電腦,耗電量應該在14度左右,但他家電表顯示用了28度電。原來他家用的電表限量是5A,而不是大容量的40A。一個1200W的電熱水壺,其電流就是1200W/220V= 5.4A,光用一個電熱水壺的電流就超過電表的正常工作電流,加上其它電器,很多家庭一半以上時間的電流量都超過電表正常工作的5A或10A限量,一旦超出這個限量時,電表讀數就是以正常值幾倍的速度飛快旋轉,最后每月交電費時就不得不多交錢了。
為什么電力部門不提供正常工作電流為15、20、30、40A的大電表,而只提供5A或10A限量的電表呢?貓膩正是出在這里,就是為了多收電費。
原因之三:電壓的升高也使電表速度加快。線路上的電壓是波動在一定范圍的,如果220V的電壓波動成237V,都在正常范圍內,但電壓一高,電表走動的速度就更快。如果有黑心者稍稍控制一下電壓,那居民的用電數字就大大增加。
原因之四:智能電表本身具有一定耗電量,轉嫁給了消費者用戶。智能電能表不是節能而是高耗能源,它不僅有機械電表的物理性耗電,而且該表內有塊電池,長期處于充電狀態(充的是用戶電),且有脈沖、跳閘、紅外、報警四個功能不用電也耗電,還不含機械性電損,這些耗費都由用戶承擔。而機械表只有物理性的損耗,如線損、電阻損、漏電損、斷路等,不用電,不耗電,這些損耗不計入電量,只含在電價中,而智能電能表又將這些物理性電損計入在電量中向用戶重復收費,導致我們消費者每月的用電量比換表以前大大增加。
隨著科技的進步,本來智能電表是好事,是科技發展的必然,但為什么老百姓并不贊成并且反對,因為這些只能給老百姓增加負擔。
以上解釋除第一條基本正確之外,其它的分析都是不正確的。
總結:智能電表國家有嚴格的標準,如《Q /GDW 364-2009 單相智能電能表技術規范》,GB/T 17215.321—2008 《交流電測量設備 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靜止式有功電能表(1級和2級)》,電表制造廠家和電力公司都是嚴格按標準生產和驗收的。
先說一下電表的精度等級,目前我國居民用電表精度等級大多為2級表(工業用表有1級和0.5S級,最高為0.2級),這個在電表的銘牌上有標注,一個圓圈內有個數字,就是精度等級了。其含義以2級表舉例,電表的計量誤差與真值比較,每用100度電,最多只允許多計量或少計量2度,現實中有可能是有的用戶多計了,有的少計了。但電力公司現在規定較標準嚴,要求 “為提高電能表質量,在電力系統內部,電能表準確度按1級表進行考核和驗收。”而實際上電表廠為了檢驗合格,誤差控制得更嚴,均在0.6%以內,即要用1000度電才會產生最多6度電的差異。再一個是電流量程,5(60)A或 10(80)A,括號前的稱為額定電流,用符號Ib表示,括號內的是最大電流,用符號Imax表示,標準要求從2%Ib-Imax誤差都要滿足標準要求。
下圖就是國家電網智能電表的銘牌圖,其中的就是表示電表的精度等級為2級,電流量程,額定電流為5A,最大電流為60A。
了解了以上基本知識后,我們再逐一分析一下上文中提到的四個原因。
原因一的分析是正確的。
主要原因是涉及到計量的起動電流(也有寫作啟動電流),標準中是這樣要求的
4.6.8 起動
在額定電壓、額定頻率和cos=1.0的條件下,負載電流升到0.004Ib后,電能表應有脈沖輸出或代表電能輸出的指示燈閃爍,啟動時間不超過下述公式計算結果要求。
起動規定時間:min
標準的要求就是要在極小電流時電表也能計量,不至于少計。如5(30)A.的表,起動電流就是5*0.004=20mA,相當于20mA*220V=4.4W的用電器電表就會計量,原來的機械表的起動電流要比0.004Ib大較多,智能電表往往在0.002Ib就能計量,這并不違反標準本身。現在一般的手機充電器在充電時大約為2.5W,電視待機是3W以內。所以大家感覺到智能電表更精確了。
原因二是錯誤的。
前文說到電流量程內電表的準確度都是符合精度等級的要求,文中提到的用電器的功率是沒有超過最大電流40A*220=8.8KW的。如果大家發現你家平時用電的總功率很容易超過上限,就要向電力部門申請更換電流量程更大的電表,這關系到的不僅是金錢,還有安全。
原因三的分析是不完全的,有一定的道理。
電表的計量精度有很多影響量,國家都有嚴格規定不能超過多少,電表的工作電壓范圍,在我國的要求是
在規定的工作范圍內,電表的工作要正常,包括計量,也就是說220*1.1=242V內,同時計量的準確性的影響不應超過下表。(而實際上,在上表擴展的工作范圍內的電壓,電表的工作亦要求是正常的。)
所以,電壓偏高,計量精度會有影響,但如上表所要求,很小。
同時,標準也規定了電表在只有電壓,沒有電流,即用戶在不用電時,電表不能計量。在行業中的概念是潛動,條文如下
4.6.9 潛動
當電能表施加參比電壓的115%而電流線路無電流時,電能表測試輸出不應產生多于一個的脈沖
這就確保了用戶的權益。
原因四是不正確的。
首先,國家標準明確規定了表內電池是不可充電的環保鋰電池,不存在電池充電的問題。
標準中對電池要求的條文。
4.2.13 電池
應采用綠色環保鋰電池,電池容量≥1.2Ah,在電能表壽命周期內無需更換,斷電后可維持內部時鐘正確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5年。電池電壓不足時,電能表應自動提示、報警。不要求支持停電抄表。
其次,電表自身工作的耗電回路與客戶負載的回路是并聯在電網上的,沒有進入用戶回路,不會累計到用戶的用電量中。這點從潛動的要求也充分佐證電表自身的耗電沒有計入用戶用電中,否則用戶不用電時電表就會因電表自身的耗電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