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掃碼
福建男子楊某某自2016年起受雇經營某賓館并自營一家茶葉店。期間,楊某某為節約成本,將賓館及茶葉店內的電線偷接到某公共服務公司的專用電表上,4年時間共盜用電量37558度,電費共計24925.35元。近日,經福建省長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上一條:電表自帶“催收”功能?房東再也不用擔心拖欠水電費了
下一條:電費欠費4015元 智能電表咋未智能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