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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表】福建男子4年偷電37558度,以盜竊罪獲刑七個月

          作者:Admin 日期:2021-04-11 點擊: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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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男子楊某某自2016年起受雇經營某賓館并自營一家茶葉店。期間,楊某某為節約成本,將賓館及茶葉店內的電線偷接到某公共服務公司的專用電表上,4年時間共盜用電量37558度,電費共計24925.35元。近日,經福建省長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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