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1日早晨,江蘇常州溧陽供電公司天目湖供電所臺區經理張文賢在開展遠程線損排查時,發現東尼中央花園小區2號變壓器線損異常。他又遠程召測了臺區內的智能電表,未發現有任何異常。于是,張文賢立即和同事尤勇前往該臺區一探究竟。
二人對臺區內每個集表箱依次排查。當排查到26棟的集表箱時,尤勇發現了異常:“小張,這個表箱里怎么多了只表呀?”只見,這個集表箱的鉛封已經被拆除,箱內除了原本整齊排列的8只智能電表外,還多了一只黑色的電子表。順著黑色電子表的接線查看,張文賢發現這只假電表連在了一只真電表的進線處,以此達到竊電的目的。
“我一時鬼迷心竅,本想省點電費……我認罰,認罰!”李某面對上門檢查的供電員工,承認了自己竊電的事實。
天目湖供電所根據現場竊電情況和《江蘇省電力條例》相關規定,要求李某補交63元電費,并對他處以189元罰款。供電員工拆除了李某自行安裝的電表,重新裝設鉛封電表和集表箱。
轉自百家號電網頭條